各学院(中心、部、所):
 
为进一步规范学术活动的组织与管理,统筹做好学校2020年度学术活动安排,依据《黑河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修订)》(黑院政发〔2019〕197号),现组织2020年度学术活动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1.举办学术会议。申报范围为国际性、全国性和全省性学术会议。
 
2.举办学术报告(讲座)。分为外聘专家学术报告和校内教师学术讲座两类,各学院(中心、部、所)每年限报1项外聘专家学术报告、3项校内教师学术讲座。外聘专家学术报告实行临时审批制度。
 
3.举办学术沙龙。各学院(中心、部、所)每年限报2项校内教师学术沙龙,每场学术沙龙应有5人以上教师参加,也可以吸纳一定数量的学生参与。每场学术沙龙应有点评嘉宾,点评嘉宾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二、经费支持
 
1.举办学术会议。学校将对申报的各类学术会议的影响力进行综合评价,纳入计划的学术会议,学校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2.举办学术报告(讲座)、学术沙龙。经费支付标准按《黑河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修订)》(黑院政发〔2019〕197号)执行。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中心、部、所)开展的学术活动须严格遵守《黑河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修订)》(黑院政发〔2019〕197号)、《黑河学院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修订)》(黑院政发〔2016〕199号)。
 
2.凡纳入学校2020年度学术活动计划的各项学术活动均采取“学校主办、学院(中心、部、所)承办、各学科具体实施”的模式进行。
 
3.请各学院(中心、部、所)要充分利用好学科资源,有效规划好2020年度各项学术活动,最大可能地提升学术影响力。
 
4.请各学院(中心、部、所)科研秘书于2019年11月27日前统一将如下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报至科研处学科建设中心(电子版发至hhxyxk@126.com)。
 
(1)举办学术会议,各学院(中心、部、所)须提交《2020年度黑河学院举办学术会议计划表》。
 
(2)举办学术报告(讲座),各学院(中心、部、所)须提交《2020年度黑河学院北疆讲坛学术报告(讲座)计划表》《黑河学院北疆讲坛审批表》。
 
(3)举办学术沙龙,各学院(中心、部、所)须提交《2020年度黑河学院北疆讲坛学术沙龙计划表》《黑河学院北疆讲坛审批表》。
 
联系人:李迎春
 
联系电话:6842155
 
邮箱:hhxyxk@126.com
 
附件1:学术活动相关管理办法
 
附件2:举办学术会议申报材料
 
附件3:举办学术报告(讲座)申报材料
 
附件4:举办学术沙龙申报材料
 
科研处
 
2019年11月5日